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学校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

2022-12-01浏览次数:10

各资产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盘活学校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皖财资〔2022〕117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资产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盘活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单位资产盘活工作,坚持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产配置,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让过紧日子的理念落到实处,充分履行资产使用的保全管理责任。

2、结合实际,明确盘活方式。结合本单位资产使用实际,全面摸排本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软件等资产,区分资产类别研究明确盘活方式,有针对性地盘活资产。通过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资产调剂、开展资产处置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规范资产盘活管理,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

3、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制度规定,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信息,规范入库登记、清查盘点、交接调拨、报废处置等日常工作,为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同时,通过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常态化统筹盘活机制,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常态化长效化,最大化提高资产效益。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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