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请协助更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库的通知》(留金来招〔2023〕12号),我校拟推荐一批专家协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好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请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及国际教育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荐学术型及管理型两类专业领域专家。学术型专家推荐学科按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 12个学科门类(不含军事学)划分,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管理型专家应为现任学校国际学生主管部门、外事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处级/副处级岗位),其“学科专业特长”应选择“留学生管理”。符合管理型专家任职要求但同时满足学术型专家条件的人选,应作为学术型专家推荐,并在附件3“行政职务/级别”栏录入任职情况。

(二)请从专家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责任心、品德等方面)、专业水平、计算机熟练程度、对来华留学工作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踊跃推荐符合要求的各领域专家,确保专家能胜任评审工作。

(三)推荐单位需填写《评审专家推荐函》(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被推荐的专家人选需填写《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请有关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下班前将附件2《评审专家推荐函》、附件3《推荐专家信息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提交给国际教育学院。电子版文档请打包发送至邮箱:ahmugjjy@ahmu.edu.cn; 纸质文档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老图书馆三楼325室)。

联系人:李加敏,联系电话:0551-65160040/18326249307

附件1: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评审专家基本条件.pdf

附件2:评审专家推荐函.xlsx

附件3:推荐专家信息表.xlsx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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