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动物实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6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动物实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所有师生须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要求,向学校报备身体健康状况,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瞒报、漏报、迟报或私自离校、返校等行为,将追究个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2、寒假期间,鉴于实验室管理人员有限,动物中心暂无法提供代养服务,请各课题组妥善安排动物饲养及实验相关事宜。课题组确有困难无人继续照看动物的,请实验人员在返乡前终止动物实验,处置设施内动物,并置于尸体冰柜中。

3、实验人员务必按照培训要求,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等,坚决避免接触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如有疑似感染症状,须主动向实验室和学校报备,同时停止进入实验室。

4、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须自觉进行体温测量,使用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消毒,登记填写实验室人员进出记录表,离开实验区域时再次洗手消毒。

5、寒假期间实验人员须节约使用各类动物饲养相关资源(饲料、垫料等),以防物料运输供应发生意外断供。实验人员须在工作时间内进出实验室,尽量避免每日对动物进行操作,减少进出频次,保证动物基本生活需要即可。实验室仍执行每日预约制度,每日接受预约总人数不超过 25 人次。

6、校内各相关单位应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所有无人管理照料的实验动物应统一进行处置,置于尸体冰柜中。SPF 实验人员进行动物饲养操作时,每课题组限 1 人进入;涉及实验操作时可提前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安排 2 人进入,且保证同一时间段同一实验室不超过 3 人。

7、奥密克戎毒株传播速度极快,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有关单位须严格审查动物实验开展的必要性,新开展实验的课题组在校园内必须有专人饲养管理实验动物。

8、实验室管理人员除严格落实室内常规消毒工作外,每日一次设施过氧乙酸喷雾消毒,加强外环境消毒。

9、以上办法依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知。


科技产业处 实验动物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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