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皖科协组秘〔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要求,组织申报。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2.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服务5个领域的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相关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3.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4.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二、 推荐单位和名额

根据安徽省科协的通知要求,建立科协的高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1个候选团队,学校将按要求限额申报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5或6)

2.《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电子版及原件11份,其中涉及“推荐渠道”的内容不必填写;(附件1或2)

3.附件材料1套(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4月17日前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2459462513@qq.com,注明“全国创新争先奖”;纸质版材料用长尾夹固定,交至校科技产业处407,不要装订,后续科技产业处将补充附件中的其他材料。



系 人:臧洪梅、陶丽俊

联系电话:0551-65161053


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pdf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附件材料.docx


校科技产业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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