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app安卓手机版 “阳光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bobapp安卓手机版 医学心理学系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bobapp安卓手机版 神经病学科四家单位自愿联合捐资设立“阳光奖学金”。奖金分五次拨付,四家单位每年各支付伍仟元,共计壹拾万元。
一、申报评选的条件
(一)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医学心理学系医学心理专业、精神卫生专业全日制学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四)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
(五)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六)下列情况无评选资格或取消已获资格:
(1)凡违反校纪校规,受校纪校规处分者,在处分解除之前无评选资格。
(2)获本奖学金后,若有违反校纪校规,或不能按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取消本奖学金的荣誉称号,并追回其所获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评选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经年级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报学院初审。
(二)学院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签署初审意见(含该生一年来表现评语)报送学生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三、授奖名额和奖金标准
(一)“阳光奖学金”授奖名额每年10名。
(二)奖学金的标准:每生2000元/年。
四、本评选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