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金汇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4 浏览: 10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省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金汇奖学金”管理办法》(皖金汇函[202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研究生“金汇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学习满1年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3.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生活俭朴、勤俭节约,原则上为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5.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智育成绩优良,并且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成绩均在85分以上

6.本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三、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总计8人。名额分配:基础医学院1人、公共卫生学院1人、药学院1人、护理学院1人、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一bobapp官方登录平台入口 )2人、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bobapp官方登录平台入口 )1人、巢湖临床医学院(附属巢湖医院)1人

四、评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附件1)。

2.各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按照学校下达的分配名额,根据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及相关条件,综合考虑研究生培养类型、学历层次、年级高低和学科差异等因素,确定拟推荐名单。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确定的拟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学校备案备查。学校根据评选结果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即为终审结果,评审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认真完成评奖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按要求组织申报、开展评选,于11月28日上午前完成评选、公示和提交。提交学校备案材料包括以下:(1)《2022年研究生“金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签字并加盖公章;(2)《2022年研究生“金汇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材料须签字并加盖公章;(3)评审报告(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公示情况等)。

3.联系人:惠亚茹,电话:65167737

邮箱:yjsxyglb@ahmu.edu.cn

附件1-2.zip

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

2022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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